纳税人通过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偷逃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者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日常管理和汇缴审核时,发现纳税人通过各种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现象比较普遍,应引起各级税务主管机关的高度关注。为此,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的所得税管理员,对此现象进行了一定的浅析,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不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的手段
“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是相对于“合理的工资、薪金”而言的,表现为工资、薪金支出金额扩大化,工资、薪金支出虚假化,工资、薪金支出超范围化。纳税人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通常有以下几种手段。
二、纳税人采取不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偷逃所得税的原因。
偷逃所得税的手段多种多样,纳税人采用不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偷逃所得税是十分常用的偷税手段。分析其中的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三、杜绝不正当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对措施
纳税人通过不正当的工资、薪金支出偷逃企业所得税,在私营企业里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如果听之任之,不加以管理,将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纳税人获取更多的不法利润。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工资、薪金支出漏洞,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