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办理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凡申请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核定(新申请)、升级、增项、转正、延续、名称及有关内容变更的,企业均需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数据备案,同时提交纸质资料申报,申报程序基本不变;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否则,申请事项一律不予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2、附件资料(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5)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6)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7)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对账单);
(9)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3、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