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延期申请办理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 [2004]148 号)要求,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延期申请的企业(不包括重新审核的企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延期申请承诺函》(附件1)。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由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生成并打印,表格与系统电子数据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3、建筑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三类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初次申请、重新核查的企业均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申报材料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综合资料、其它资料”分类装订成册,采用胶装软封面封底,并编制总目录及标明页码。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打印,表格与系统电子数据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2、综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本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由企业如实报送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需出具承诺文件,承诺提供了完全的人员名单,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本企业公章。
(4)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交)。
(5)本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工伤保险人员明细表和缴费凭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在明细表中标明类别)。
(6)本企业所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由企业如实报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清单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需出具承诺文件,承诺提供了完备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清单,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本企业公章。
(7)按规定应接受安全生产评价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3、其它材料
(1)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及文件(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相关企业标准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等)(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交)。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
(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的预防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三)、安监站上报资料
安监站收件后,进行登记,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验原件并加盖核验章,并将审查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省建设厅。
(四)、省建设厅复审
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批,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告。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