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预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章程中,股东签字、列表需加盖公司公章。办理时请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一)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办理程序
1、企业点击许可申请提出申请,并上传提交申请材料;
2、进行材料完备性审核,如材料不完备,则退回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申请材料;
3、管局进行材料审核
4、信息公示。
5、申请单位收到系统通知后领取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