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万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