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